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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清包公”英山金光悌略考
[ 作者:佚名   更新时间:2017-8-11 17:16:25 ]

“大清包公”英山金光悌略考

 

宋朝“包公”包龙图秉公执法、清正廉明的故事被后人称颂广泛流传,而在距离“包公”出生地合肥200公里的湖北省英山县,700年后诞生了一位“包公”式人物金光悌,其主审清朝大贪官和珅等功绩,在清《二十四史》、《清史列传》等文献中均有记载,史称“大清包公”。

 

金光悌(17471812),字汝恭,号兰畦,出生于湖北省英山县(清朝属安徽省管辖),曾任江西巡抚,官至光禄大夫刑部尚书(正一品)。他主持刑部二十余年,勤政廉洁,执法公正,“不枉无辜,不纵有罪”。其一生为官、治狱、断案充满传奇色彩,是清朝时期少有的廉洁清正官员之一。

 

百行德为先,治政廉为首,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,对金光悌事迹进行宣传推介,对弘扬正气、鞭挞腐恶,强化廉政文化引导人、教育人、塑造人、激励人、鼓舞人的强大精神动力,打造清廉为官、事业有为的廉政高地和地理标识具有重要意义。

 

一、主持刑部20年,鞠躬尽瘁

 

金光悌一生主要在清廷六部之一的刑部任职,并主持刑部二十余年,《清史稿》载:“有清一代于刑部用人最慎”,必择“司员明慎习故事者为之”,由此可见,在刑部任职的官员很难持久。《清史稿》称“金光悌管部务最久”。为什么金光悌能得到嘉庆皇帝如此赏识?对此,《清史稿》作了中肯的分析。其中一条就是“自居郎曹,为长官所倚”,任刑部尚书之后“益自努力”。有这样一件事情,金光悌卧病在床还伏在枕头上批阅文件,被去探视的长官强行将“秋审册”“夺而投之”,劝金光悌要保重身体。作为刑部尚书金光悌每年要审理千余宗案件,每天就是几宗,而上报刑部的均非小案,就是后来金光悌突然薨于任上,恐怕也于其长期任劳任怨、积劳成疾分不开的。

 

二、司法公正无私,敢于直谏

 

《清史稿》载金光悌“练习律例,议必坚执,同列无以夺之”,用今天的话说,他是坚持真理而且得理不让的人。封建王朝时期的执法,是在皇权之下进行的,据载清仁宗嘉庆皇帝最留心刑狱,重大案件“往往亲裁”。在那官官相护、循情枉法盛行的年代,要想维护法律的公正,需要非凡的胆识与才干。金光悌却能做到依法办事,甚至能够巧妙地达到“不唯上,不唯下,只唯法”的境界。《清史稿》载,“阿克苏钱局京章侵用余钱,吏议拟绞情实,公驳奏。以为官员侵欺不得比行平人窃盗之条以虚斩为实绞请改如律。上览奏,曰‘盗窃平人,尚有严律,盗窃官物,何以轻耶?’光悌‘免冠’奏曰:‘与其有聚敛之臣,宁有盗臣’”。在封建社会官吏横征暴敛鱼肉百姓不足为奇,所谓“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”。如果官员有“十万雪花银”,他又何苦去先挪用公款再退赔呢,可见“盗臣”确实胜于“聚敛之臣”。“上竟从公议”。此事金光悌不惜“免冠”直言犯上,不怕丢乌纱帽以维护法律的公正。这在皇帝说话是金口玉言的年代,是很不容易的。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恐怕也是金光悌能够“主持刑部二十年”的原因之一。

 

三、治事尤厉锋锷,嫉恶如仇

 

“治事尤厉锋锷”是《清史稿》对金光悌的终评,意指金光悌大智大勇,与贪官污吏作斗争本领非凡,治事、治狱达到了“明镜高悬”、“断案如神”的境界,是一个奸佞惧怕的冷面“铁腕”人物。据记载:“金光悌严冷峭直,意所不可,唾若泥滓,媛姝突梯之士望而却走”,“宿胥老奸不敢以毛发出入相尝试”。因而对金光悌既怕又恨,于是诽谤“丛积”,“飞言如雨”。当时清朝最大的贪官和珅,自然与金光悌水火不相容,欲至光悌于死地而后快,在对京城官吏的考察中将金光悌定为第六等,等于将金光悌革职查办。据记载,金光悌当时说了一句至今听起来都令人佩服的话,“我不是把当官当作享福,不做官又如何呢”,话虽不算豪言壮语,即也有一种宠辱不惊、淡泊名利的豪迈,因而大得嘉庆皇帝的器重。今天我们反思金光悌的人生轨迹,不难看出,金光悌治事锋锷,嫉恶如仇,只是一种外在表现,而他那种“不怵于威福,不动于利害”的人生理念,才是他得到嘉庆皇帝重用的根本原因。

 

四、居官安于淡泊,清廉素著

 

打铁必须本身硬,作为嘉庆时期“铁面包公”的金光悌,仅仅靠执法公正、直言犯谏、治事洞达还是不够的。“公生明,廉生威”,金光悌之所以有令“贪暴畏缩”、“奸佞弭伏”的威严,与嘉庆皇帝的信赖,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于金光悌安于淡泊、清廉素著的操守。据记载,金光悌为官清廉,律己甚严,故在任侍郎时嘉庆皇帝就有“金光悌决无犯赃事”的褒奖。据史料记载,嘉庆皇帝反腐败力度很大,他一登基就治理了大贪官和珅,可见一斑。仅在金光悌主持刑部期间,就有1786年闽浙总督伍拉纳、福建巡抚浦霖因索贿被诛;1792年浙江巡抚福崧因索贿侵吞公款案发自尽等多起反贪大案(王国华《腐败使清王朝从盛世滑向衰落》载《光明日报》),可见为维护清王朝的统治,嘉庆皇帝反腐败是不徇私情的。因而,如果不是金光悌“清廉素著”,怎么能赢得皇上“决不会贪赃枉法”的肯定?又怎么会让他主审和珅贪污大案?据《英山县志》(七修本)记载,和珅曾“托人深夜送金八千,意欲托情免罪,光悌严词拒绝。”终于使和珅伏法,可见金光悌一生“冷面刚直”、“议必坚执”是有底气的。但是身为正当权的刑部“一把手”,金光悌竟是“家綦贫而甚介,不可干以私”,为官三十年,死时竟是家綦(极)贫,令人感慨。据说,金光悌死后,夫人“携幼子南归,无一椽之庇,僦居阳州门外,肖然如寒士”,读来令人伤感,而夫人“泊然处之”。有门生上门探望,夫人“一语未及于私”,没有任何要求照顾的言语,可见夫人之贤惠,也说明金光悌约束家人之严格。

 

五、执政德才兼备,体恤爱民

 

作为嘉庆皇帝亲选的国务大臣,金光悌还在山东按察史及布政使等任职中,充分发挥治理政务之才、体现出治理政务之德。据载,因“地当要冲,流冗杂处,因缘为奸,吏治亦多驰易”,朝廷才选派金光悌出使,委以重任,金光悌不负所托,卓有政绩。“公甫下车,立条教,饬武备,肃纪纲,芽薅蘖剃,阴阖阳开”,治理得井井有条。他“诛大猾历政所不能致者,黜吏之尤无状者”,把历任遗留下的棘手问题彻底解决,以至“民用革面,吏用洗心”,出现了政通人和的局面。在任江西巡抚时,当时“淮杨之民,以水灾溯江而上者几万人,公于章江夹沙立棚以居之,途巷井井,饮食之资毕给,残黎赖以全活,而居民无所扰”。从这些记载中,我们可以想象出一个在救灾一线抚慰灾民的“人民公仆”形象。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金光悌作为一名封建王朝的官吏,却能把民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的强烈责任感。金光悌这些事迹,就是在200多年后的今天,也是值得敬仰和缅怀的。